服务介绍
一、资金简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成立于1999年,是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专项基金,属于政府引导性资金。
二、扶持范围
创新基金面向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重点支持产业化初期(种子期和初创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并将为其进入产业化扩张和商业性资本的介入起到铺垫和引导的作用。创新基金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能大量吸纳就业、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以及出口创汇的各类项目。
三、支持方式
创新基金通过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三种方式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予以支持。
四、申请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至少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有潜在的、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范围内。
5、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6、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7、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注册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8、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五、提供资料
1.均以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材料要求为准;
2.骨干型企业项目申报必须在申请书首页“项目名称————”一栏右侧添加“申请骨干型企业项目”;
3.配套技术创新试点项目申报企业必须在申请书首页“项目名称————”一栏右侧添加“配套技术创新试点项目”。
六、申报程序
国家科学技术部每年年初制定并发布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明确创新基金项目年度重点支持范围。
申请企业按管理中心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须知》准备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材料需由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之前应征求省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名单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项目推荐单位和管理中心采取公开方式受理申请,并提出审查意见。对受理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自收到项目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备注:各地的政策文件略有不同,请各地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七、核心工作
1.根据咨询方案确定申报项目和提纲,如果没有咨询方案,根据企业核心技术,确定申报项目题目和提纲。
2. 汇总企业基本信息,注册用户信息,并激活。
3.分析与知识产权相关第三方证明材料,确定使用方法。
4.跟企业技术负责人进一步沟通,关键激射创新部分,如有必要,与企业协商后,请技术专家介入。
5.与企业财务负责人沟通, 项目投资、融资、成本核算,经济效益分析等,并进行财务评价。
6.审查附件,对缺项和不符合规范的附件要求进行补充
7.查阅管理模式、市场营销、人力资源配置、技术实施能力、风险预警机制及解决措施等方面的资料,完成企业管理水平方面的表述。
8.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草稿
9.经客户确认、修该后定稿,如有必要,与企业协商后送有关技术、财务专家审阅
10.登入系统,进行申报